新华网杭州3月15日电(记者张乐)宁波市中院近日公开宣判了一起以杨传斌、杨传细、杨传明三兄弟为首的43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杨传斌、杨传细被判处无期徒刑,杨传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记者从宁波市中院获悉,自1993年起,江西永丰县人杨传斌、杨传明、杨传细等先后来到浙江宁波,以扒窃为业。
2000年前后转而从事赌博活动,并纠集数十名江西无业人员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一人死亡、三人重伤、多人轻伤。
2004年以来,三人又采用发工资、提供食宿、入股分红等手段网罗人员,组织、指挥和控制其成员分别从事赌博坐庄、做“桌角”、看护赌场、放高利贷、冲击其他赌场等活动。同时,被告人杨传斌还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以强行入股等形式从娱乐行业攫取财物。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氏三兄弟通过上述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400余万元,除归己非法占有外,均用于组织成员的食宿、工资、消费等,逐渐形成了以三人为首的组织成员较为稳定、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杨传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杨传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各处罚金40万元。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杨传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5万元。判处杨叶果等9名骨干分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其余31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六个月拘役、一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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