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15日电(记者刘大江)精通专业基本法律知识和掌握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2008年起成为四川警察晋升训练准入的项目。这些项目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警衔和职务。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7月,四川省将公共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作为民警警衔晋升训练准入的项目。
10月底前,各警种、部门组织本系统民警进行专业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并将专业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作为民警取得执法资格的依据。
四川省还特别重视警察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和岗位专业技能的训练。2008年3月底前,由省公安厅制定公布信息化应用技能“四会”(会信息录入、会制作文档表格、会网上信息应用、会收发邮件)标准。2009年1月,将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考试合格作为民警警衔晋升训练准入的项目。另外,岗位专业技能考核结果也将纳入年度公务员考核“德能勤绩”中“能”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