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公丕祥建议:增设审监职能机构
公丕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背景
十届全国人大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司法国情,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申请再审难”问题,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变革和调整,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今年4月1日实施。有专家认为,在该法实施后,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案件可能会增加。
问题
公丕祥代表说,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社会法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数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审判任务与人员力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公丕祥认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大量的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将向上级法院转移。据介绍,根据江苏省法院前期调研分析,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年均将达到4000件以上,为此前江苏省法院同类案件受理数的10倍左右,大大超过目前各类民事案件总数。这充分说明审级监督和各级法院的职能将发生根本性改变,现有审判格局和机制将难以应对,应当进行相应的改革。
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公丕祥代表建议,将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审判监督制度改革纳入司法改革的总体规划,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这项改革顺利推进。
公丕祥的具体建议如下:
增加专项人员编制,进一步充实审判监督力量。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大量的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将向上级法院转移。面对如此数量的案件增幅,单纯依靠挖掘法院内部审判潜力显然难以应对,急需较大幅度增加审判力量。建议通过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充实高级法院审判监督力量,以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
增设审判监督和信访职能机构。民事诉讼法修改后,高级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监督任务将十分繁重。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绝大多数高级法院都只设立了一个审判监督庭,承担着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和再审,以及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任务,任务较为庞杂。随着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的大幅增加,单一机构无法承担如此繁重的工作压力,另外,随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上提一级管辖,相应的涉诉信访案件也会大幅向上级法院集中,客观上增加了各级法院协同处理涉诉信访的难度。建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增设审监职能机构,分担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大幅增加的压力;在法院系统设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局(办公室),专门负责信访案件的管理、协调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