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病没治好,便采用暴力殴打医生;官司没打赢,就找法官闹,类似事件现在真还不少。动不动就用打架、闹事的方式解决纠纷,太不可思议了。都21世纪了,解决问题怎么还能停留在这个层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钱海鑫在小组讨论中的一席话,引起了其他代表的热议。
“这是对法律的挑战。”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对此概括。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太仓市实验幼儿园主任陈静怡深有同感。她给大家出了个小小的考题———“现在如果幼儿园里小朋友不小心摔了个跟头,头上磕了个口子,最先哭的是谁?”她告诉大家,不是小朋友,而是老师,因为老师怕家长来闹。有时一个孩子出了事,孩子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不问青红皂白,来一帮人找到幼儿园吵,而不是心平气和地商量。
类似的事件频发,让一些矛盾集中的行业从业人员苦寻对策———有的医护人员戴头盔上班,有的医院请警察进驻“保驾”;还有的城管“全副武装”……
陈静怡代表分析,以医患纠纷最为典型,病人死在手术台上,家属认为是医生的责任,医生认为并非医疗事故,医生没有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本应依法走正常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但经验告诉人们,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与当事医生是一个“圈子”里的,鉴定结果难有公正性。于是,一些患者便选择了围攻医院、甚至打骂医生的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副主委沈光明分析认为,现在医患矛盾尖锐,说到底是体制问题。医院“以药养医”的管理方式,逼着医生开大处方,让患者做各种检查,加重了病人负担,病人越来越不信任医生。还有,无论大病小病,患者全都集中到大医院,一个专家一天要看几十个病人,最后累得话都懒得说,脾气一急就难免态度不好。
阎立代表呼吁,学生在学校里出了事,有的是学校的责任,有的不是学校的责任,我们需要从管理体制上有一个区分。不能一出了事,家长就认定是校方的责任,让学校赔钱。
“诉讼意识不等于法律素质。现在一些人的诉讼意识强,但法律素质弱。”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府参事金长荣说。
他说,现在很多人遇到事知道应该打官司,依法维权,但其法律素质不高,不是从法律的本义上去理解法律,而总是认为“我一定要赢”,如果官司打输了,就认为法律不公。更有一些人总是想尽办法钻法律的空子、规避法律,明明借了人家的钱,偏要赖账,甚至做伪证,串通起来欺骗法院。这一现象在一些法律工作者身上也时有发生,为什么?缺乏最基本的诉讼诚信原则。金长荣代表说,一些普通百姓可能文化水平不高,但为人诚实。“诚信是做人的底线,不能打着依法的幌子曲解法律,否则,社会的公正从何谈起?”金长荣代表说。
钱海鑫代表认为,令人担心的是,一些人通过暴力或闹事最后得到了好处,这一现象产生的社会效应反过来促使更多的人效仿。
代表们认为,深化相关领域体制改革,是化解采用暴力解决纠纷的根本途径。
钱海鑫代表介绍,在一些发达国家发生医疗纠纷,从来没听说过靠暴力解决,通过司法程序是公众唯一的选择。“我们要建立公众的利益诉求,应通过正当司法途径解决的价值体系,不应通过违法的暴力行为维权。”
说到如何提高人们的法律素质问题,金长荣代表建议,一要完善法律,让一些人没空子可钻;再有就是注重教育、引导,强化广大公民的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