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6日电(记者刘津农)“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调动改革者积极性出发,要稳妥地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制。”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包钢董事长崔臣呼吁。
崔臣说,目前,厂办大集体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
包钢现有3万名大集体职工,其中1万人没有生活出路,必须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来解决。
对此问题,来自重庆企业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尹家绪则提出了《关于加快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建议》。
尹家绪代表说,国有企业,特别是军工企业,普遍存在厂办大集体企业问题。军工企业多数地处偏远三线,上世纪70年代为解决单身职工两地分居问题,出台了农转非政策,80年代为返城知青提供工作岗位,90年代为解决城镇大龄青年就业,形成了厂办大集体就业的主体。现在,绝大多数厂办大集体人员老化、经营困难、负债沉重、难以为继。
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厂办大集体和主办厂是两个平行的经济实体,应该各自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计划经济时代,主办厂对厂办大集体在资金、资产、产品等各方面予以支持,由此形成大集体企业从观念到实际经营,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对主办厂的严重依赖现象。这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办厂的生产经营。一旦主办厂解决不了大集体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就会产生大量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尹家绪代表表示,解决大集体问题核心障碍是职工身份问题。厂办大集体职工不能与国有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在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时,厂办大集体职工也不能享受安置待遇,造成很大矛盾。目前,国有企业已实施全员合同制,全民工、集体工的待遇界限应该打破。
尹家绪代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步伐,尽快解决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问题,使大集体企业真正走进市场,职工有所安置,国有企业负担减轻,进一步轻装前进。
“金融、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明确改制的内涵和渠道,兼顾各方承受能力,加快推进大集体企业改制。”崔臣代表建议。
厂办大集体改制四个“瓶颈”
根据哈尔滨市改革试点的经验,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存在四大“瓶颈”:
一是改制成本缺口较大。厂办大集体绝大多数是停产、半停产和关停企业,还有一些“三无”企业,即无资产、无主办企业、无经营活动。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仅占这些企业改制成本的40%左右,而企业内欠、拖欠的各种社会保险、退休职工预留等却高达50%以上,成本缺口严重阻碍着厂办大集体改革。
二是职工安置难度大。在职职工仅有一部分参加了医疗保险,下岗职工多数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大多数职工没有参加失业保险。
三是拖欠社会保险严重。有些企业内欠已近20年,多数拖欠在10年以上,一些涉及内欠的退休职工已经过世。企业无力解决拖欠的社会保险,由主办企业或主管部门担保的问题也难以解决。
四是无力承担医保缴费和退休职工预留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缴纳医疗保险不足10年的要一次性交足;退休职工要交到70岁,超过70岁的还要交5年。按照政策规定,企业改制时对退休职工还要预留交通补贴、房补、退休人员托管费等,费用较大,许多企业根本无力承担。(刘津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