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3月16日电(记者王晔彪)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在地热执法巡查时发现,河西区珠江道附近有一地热井,该井井深880米,井口出水温度58摄氏度,出水量约90立方米/小时。经查此地热井开凿时未经批准,属无证开采地热资源。
按照规定,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对违法行为主体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依法补交采矿权价款后办理地热采矿许可证。
据了解,地热资源是天津市的优势矿产资源,为了科学、合理利用好地热资源,地热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出让。按照《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市国土房管局地热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地热勘查许可(含地热井打井审批)和地热采矿许可,地热供暖项目必须采取一采一灌的开发利用方案,以实现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
但是近一时期,无证开采地热资源的案件有抬头的趋势。部分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开凿地热井,或以开采地下水为名开凿地热井,盗采地热资源,严重影响了该市正常的地热开发秩序。为此,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地热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切实维护地热开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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