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18日电(记者陈忠华)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从即日起山西将对辖区内的所有工业污染源进行清理整顿,并将清理整顿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
此次清理整顿以县(市、区)为单位,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地必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区域内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从10月起实施关闭、停产。
此次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是全省工业企业的数量,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比如,对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的工业污染源,但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要由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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