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让利于民 三亚拆迁全国闻名的“钉子村”
南海网3月17日消息(本网记者凌利生) :城市拆迁问题是社会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拆迁中公平公正原则难以得到认同,按照政策规定实施补偿的方式及其标准在实践中难以落实;拆与不拆、补偿与被补偿成为难以调和的矛盾。
三亚“城中村”阻碍发展拆迁难
位于三亚市河东区的月川居委会地处三亚城市中心,占地100多亩,是三亚市最大的“城中村”,也是最受关注的商业黄金地段。月川居委会涉及人口4万多人,其中居民3600多人,外地租房者近4万人。
如何对月川居委会所在地段实施旧城改造一直是三亚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焦点。从1994年到2004年的10年间,三亚市委、市政府近10次试图对该地段进行拆迁改造,但都因安置补偿价格等问题而受到当地群众的强烈抵触,并因此发生过多起警民冲突。月川居委会也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拆迁“钉子村”。
“钉子村”让三亚高端的旅游环境、旅游设施和破旧杂乱无章的“城中村”同处一地,政府的高水平规划无法实施,不但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也因占用大量土地使城市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再者该居委会的生活环境、治安、安全等问题较为突出,居民对生活现状普遍都有明显的忧患意识,居民们近十年来的生活质量呈下降趋势,综合幸福指数明显下降。
随着三亚土地资源利用矛盾的日益突出以及三亚作为著名旅游目的地知名度日益提升,包括对月川居委会在内的大规模的旧城及“城中村”改造在2007年再次提上了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
“还利于民”成为旧城改造指导思想
拆迁“城中村”,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再次引发群体性事件,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了破解旧城拆迁改造的难题,三亚市委、市政府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找出深层次的问题,寻找最好的解决办法。
市委市政府在调查后认为,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拆迁“钉子村”的形成,往往是因为政府、企业对“城中村”居民居住地进行强行拆迁违反法律的公平性原则及对群众的安置普遍是按照最低标准进行而造成;再者企业要求的是最低的拆迁成本,而居民要求的是最能符合其原居住地市场价值的合理补偿,当居民的愿望得不到实现时,他们对拆迁就产生抵触行为;在拆迁遭到抵触的情况下,滥用警力介入拆迁等违法违规拆迁行为,直接地造成政府与被拆迁居民矛盾的激化。
经过调查研究,三亚市委、市政府认识到,在旧城拆迁改造工作中,必须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和谐社会以及一系列关于关注民生、保护群众利益的要求,提出了“心中要真正装有老百姓”、“还利于民”的旧城拆迁改造指导思想。
拆迁前明确居民土地和房屋权益
在明确了旧城拆迁改造指导思想后,三亚市于2007年6月份,再次启动了月川居委会改造工程。首先从法理的深度着手,在全国率先明确了“城中村”居民土地和房屋的权益;在确定补偿和安置标准时,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居民的合法利益。
三亚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拆迁地块进行摸底调查,核实拆迁地块内的居民人数、户数、房屋类型以及房屋面积等情况,在此基础上聘请咨询和规划单位进行拆迁方案评估、拆迁成本测算和拆迁地块重建规划、设计方案制定,保障“城中村”的拆迁及开发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规划进行。
推出“土地开发收益还利于民”拆迁模式
为了充分做到“还利于民”,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月川居委会的7个居民小组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公司,每个居民小组都派出代表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每位居民都成为公司平等的股东,享有参与管理和收益的权力,将居委会每位居民的利益与旧城改造捆绑在一起;月川居委会旧城改造的拆迁工作、拆迁后居民住房、出租铺面、出租房及其他设施的建设以及这些出租铺面、出租房及其他设施的经营管理都由这个公司负责。
紧接着,三亚市有关部门对这次旧城改造制订了合理的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和分配制度。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房屋的补偿标准后,按照房屋重置价对被拆迁居民进行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拆迁成本也全部用于安置,建设居民的住房、出租铺面、出租房屋及公共设施等。除安置居住、出租铺面、出租房用地外,余下的土地由政府按照计划“招拍挂”,获得的利润80%由居委会的拆迁公司收益,20 %用于支付本社区改造的规划和不同地块的风险调剂资金;进入储备库的,储备中心扣除财务成本和3%利润以外,按照直接出让方式分配。居委会的拆迁公司所产生的利润则一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资金,一部分用于分红,一部分用于低收入家庭和困难户的补助,一部分用于6O岁以上居民的"糖果钱” 。政府还为居民购买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对居民的生活予以保障;在安置房未竣工入住之前,给予被拆迁户每户每月600元的过渡安置补助费。
土地拍卖一个月后拆迁工作完毕
在旧城改造“还利于民”的所有方案顺利进行的情况下,2007年9月,位于三亚市月川居委会的一块12.9亩未拆迁土地拍卖出了“天价”,每亩431万元的补偿、拆迁费用令人们为之惊叹。与此同时,旧城拆迁的施工紧锣密鼓地拉开。为确保拆迁中的分配不均、挤占、挪用拆迁补偿资金及侵犯居民利益等行为发生,三亚市监察、建设等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补偿金按时到位并足额发放给被拆迁人,并确保被拆迁人得到妥善的安置。
拍卖一个月后,这块曾经居住着80户300多居民和1900外来人员的近2.1万平方米房屋,完成了拆迁工作。
新模式连续破解“老大难”
三亚市成功解决了旧城改造的“钉子村”月川居委会拆迁问题,被中央媒体报道后,省委书记卫留成、省长罗保铭、常务副省长方晓宇相继在报道上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建设厅及及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调研组,于2008年2月中旬对三亚市旧城拆迁改造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认为,“三亚拆迁模式”的核心就是紧紧围绕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保护好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完全符合中央“决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方式搞建设”的精神,充分体现了“还利于民”和让拆迁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指导思想,从根源上解决了“安置补偿价格”这一问题。
调研组称,受这一成功做法的影响,过去拆迁这一困扰三亚城市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正在迅速破解。目前三亚市东岸、榕根、海罗、海棠湾、鹿回头等多个居委会都在主动申报成立拆迁公司,希望通过实施旧城改造来改善居住环境,获得自身发展。从2002年以来不断的关于“月川村”的拆迁信访,2007年也悄然息访,省建设厅至今未接到一份关于“三亚拆迁模式”的拆迁改造信访。在这一试点的实施过程中,政府没有派出一名司法机关人员参与,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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