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3月19日电(记者王立武) 3月17日至18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歙县原政协副主席徐普来等四人的贪污案。被告人徐普来被指控伙同其子等人贪污逾4900万元。这一数字是近年来黄山检察机关指控的最大贪污数额。
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被告人徐普来曾担任歙县建委主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歙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2007年初,安徽省纪检及检察部门在查办另一起涉嫌犯罪案时,带出了徐普来涉嫌经济犯罪问题。2007年7月,黄山市政协四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决定撤销徐普来四届市政协委员资格。此前,歙县政协换届时,徐普来不再担任歙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2004年下半年,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徐普来和时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的其子徐双贵趁机向歙县企业改制办公室提供了该公司有472名职工的虚列名单,从而骗取歙县政府同意其“承债式”改制方案,并在评估中通过提供虚假的材料等方式,隐匿了大量的国有资产,致使该公司的评估净资产为负66万元。
在被告人徐普来的精心安排下,徐双贵和另一被告人周军参加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竞买,以400万元的拍卖价格买到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有权。之后,徐普来、徐双贵又以虚假的472名职工需要安置为名,骗取当地政府同意,从而未将这400万元上交歙县财政改制专户。2005年3月,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成为被告人徐双贵个人所有。经鉴定,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改制基准日200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4664.13万元(未包括土地的价值)。因此,被告人徐普来、徐双贵实际侵吞国有资产达4664.13万元。
此外,徐普来于2002年至2004年9月间授意被告人孙小波、周军通过编造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工资报销表的方式,虚列支出套取公款254.17万元并被徐普来个人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据此指控:从2002年至2004年,徐普来伙同其子徐双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大肆隐匿、侵吞并非法占有国有财产4664.13万元;伙同被告人孙小波、周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产254.17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普来、徐双贵、孙小波、周军四人之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