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三月十九日电(记者田齐) 一份涵盖金融改革试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等十方面综合配套改革内容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日前获得中国国务院正式批复。
这份日前由温家宝总理签发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包括金融改革试验、土地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社会公共服务改革、农村体制改革、循环经济试验等重要内容。
两年前的五月二十六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在这份日后被称作“二十号文”的国发文件中,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此后,国家各部委陆续表明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态度,并不断下发框架性先行先试支持政策。
一位参与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制定的官员告诉记者:“二00六年九月,天津方面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初稿)上报国务院。”十八个月间,该方案经过十几个部委的沟通讨论,有过几百处的修改调整。“天津一面等待综改方案的批复,一面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先行开展改革工作。”这位官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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