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
软硬包装饮料禁入奥运场馆
本报讯 (记者卢国强)昨天,公安部在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北京奥运会《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出台。
场馆安检分5个等级
《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包括8章20项内容,对奥运场馆器材设施配备、安检场所分级配备、人力资源配备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按照规则规定,所有奥运场馆将根据敏感程度、人员聚集规模、治安灾害事故风险、突发事件可能性等因素,分为五个等级。不同的安检等级配置相应的安检器材和安检力量。每个场馆都要单独设置媒体入口、运动员入口和贵宾入口。
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比赛场馆、奥运村(含运动员村、媒体村)、总部饭店、贵宾饭店和青年营地等涉奥目标,安检工作由民警和志愿者负责;物流中心、奥运大厦、制证及制服发放中心、训练场馆和签约酒店等涉奥目标,安检工作由民警和保安员负责。
安检“男不查女”
《规则》明确规定,观众在进入体育馆观看赛事时要接受安检,运动员、官员、媒体等注册人员在驻地登车前完成安检。徒步进场的观众须通过安全门;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需求的观众可以使用专用人身安检通道。
所有安检工作人员均将严格遵循“男不查女”的原则。对于观众随身物品的检查使用X光机,若机器发现异常报警,则进行开包复检,复检后仍报警,则到备查室中进行重点检查。对车辆的安检则将采用人、机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检、复检,重点车辆还将使用搜爆犬强化检查。残疾人士乘坐具备场馆准入权限的车辆接受安检时,安检员上车实施人身安检,残疾人可不下车。
限带13类物品
《规则》明确规定,禁止携带进入奥运场馆的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制剂、毒品等7类,因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一旦被安检人员发现,将立即被依法收缴。同时,按照国际惯例及《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包括自带的软硬包装饮料、横幅标语、大型箱包、超长(超过1米)旗帜和旗杆、无线电设备(可能影响电视转播、干扰赛场内仪器正常运行)、动物等13类物品被列为限带物品,安检员发现后将请携带人自行妥善处理。残疾人使用的导盲犬经过专门安检后可以带入场内,但不得惊扰其他观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