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3月22日电(记者宗巍)记者22日从吉林省粮食局了解到,吉林省将上调水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从0.75元提高到0.77元。
为进一步做好水稻收购工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三省粳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按照要求,从3月21日起,吉林省水稻最低收购价从每市斤0.75元提高到0.77元(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同时,收购截止日期也由2008年3月31日延长至2008年4月30日。
吉林省粮食局局长祝业辉表示,到目前为止吉林省还有近60亿吨粮食在农民手中,其中水稻大约25亿吨。新的最低收购价基本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他也表示,各执行水稻最低收购价库点要公开挂牌敞开收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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