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钱卫华)一只没拴狗链的宠物狗横穿马路时与摩托车相撞,结果致骑车人摔成骨折。近日,顺义法院判决未尽约束义务的狗主人赔偿伤者2.5万元。
骑车人李某诉称,去年6月的一天,他在顺义区柏油马路上骑摩托车行驶时,被告张某带着没有拴狗链的宠物狗散步。
李某认为,张某携带未拴狗链的狗出行,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造成事故发生,对此应承担责任。李某起诉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共计4万元。
开庭时,张某承认曾带着狗在李某出事地点散步,但他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因李某驾车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他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李某驾驶摩托车对横穿马路的狗躲闪不及而摔倒受伤,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狗主人未对他饲养的狗加以约束,对道路上通行的车辆造成妨碍。同时,李某在驾驶摩托车时未尽到安全驾驶的注意,也是导致他摔倒的原因,对自身损害后果的发生,李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伤者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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