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保健院副院长被控雇人砍伤原院长
3月25日,济宁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朱庆武被控雇人砍伤该院原院长吴新五一案在济宁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朱庆武被控在医院2006年7月的院长竞选中失利后对吴新五怀恨在心,授意其内弟王大海找人教训吴新五。
一审被判有罪
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7月,济宁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举行换届竞选,时任副院长的朱庆武竞选失败后,认为是原院长吴新五作梗,遂产生怨恨,多次向王大海诉说,王大海表示找几个人教训吴新五,朱庆武让王大海看着办。王大海遂以10000元的佣金,雇用被告人谷勇兵、马永、陈斌,于2006年7月23日9时许,在吴新五外出时持刀将吴新五砍倒后逃跑。事后,谷勇兵三人又向王大海索要15000元分赃。经鉴定,吴新五构成重伤。
该案多次开庭审理。2007年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朱庆武、王大海有期徒刑各六年,判处其余三人五年到三年不等,并判决五人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共21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几名被告人提起上诉。济宁市中院裁定该案发回重审,该案遂再次在济宁市市中区法院开庭。
姐夫否认授意内弟雇凶伤人
在一审期间,朱庆武就一直不承认与此事有关,他辩称并没有授意王大海找人教训吴新五。在25日庭审时,朱庆武再次坚称此点。王大海对自己雇人砍伤吴新五的事供认不讳,但否认是受姐夫指使。对于如何得知姐夫工作上的事,他说是在姐夫与姐姐在房内争吵时听到的,并自己推测姐夫竞选失利与吴新五有关,从而想找人教训吴新五。但他并未告诉姐夫,而是找到谷勇兵,谷勇兵又叫了马永、陈斌。吴新五的照片是他从姐姐卧室找出,提供给谷勇兵,佣金也是他自己出的。而此前王大海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其讯问中,供述并非如此。当时他供述,姐夫在竞选失利后曾发短信给他,内容大致为“这次竞选院长被人坑了,领导许给的都没兑现,让我看着办等等”。后来姐夫在家中当面向他诉说竞选的事,还说“是吴院长坑了他”。在动手前一天,他还给姐夫打电话,询问吴新五星期天是否上班。
朱庆武则说,此前他只是在家中和妻子谈过,从未与内弟谈过工作上的事,没说过竞聘失败是吴新五造成的。他确实曾和王大海互发短信,也曾在事发前一天通过电话,但二人平时联系紧密,发短信打电话实属平常,内容与雇人教训吴新五的事无关。事后,他也没发现王大海有异常情况。
对此前供述,王大海在25日的庭审上说,是由于公安机关当时对他刑讯逼供,他才不得不那样说。但他提供不出相关证据。公诉机关当场播放了公安机关的讯问录像,证明不存在刑讯逼供。公诉机关表示,有一份电话录音,能证明王大海在关押期间,其姐姐曾打电话授意王大海一人扛下此事,但当庭未公布录音内容。还提交了关押王大海的看守所的一名干警的证言,也证明存在串供之事。但王大海对此否认,其辩护人认为该证言有瑕疵,不能采信。
受害人:
明确拒绝推荐
朱庆武难脱干系
庭审结束后,吴新五带记者来到案发地点。这条小巷是他平时上班所走路线,2006年7月23日是星期天,他上午要去参加一个职工父亲的葬礼。
吴新五说,事发前一天,院里领导班子商量好第二天参加丧葬会的时间,开始定的是9点40分,后来改为9点10分,并约定了集合地点,这些约定只有他、卢宪梅副院长、朱庆武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和一个院办工作人员知道。7月23日9点04分他出门,走了几百米后,三个人从后面拥上围住他,拿刀就砍,也就一两分钟时间,他被砍倒在地。“我平时周末一般不出门,那些人明显事先知道我的行踪。而当天参加葬礼的时间、路线只有七个人知道。”吴新五说,案发在竞选后不久,他首先就想到与竞选有关。
吴新五说,2006年他该退休了,当时院里的两个副院长是院长的有力竞争者。竞选前朱庆武曾找过他,表达希望他推荐之意。他没有同意。最后,另一副院长成了院长。朱庆武就认为是吴新五造成他竞选失利。
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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