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3月26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日前决定,从4月1日起实行“现场执法音像记录”试点,以加强对民警路面执勤执法过程的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威慑力,维护民警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选择开封、鹤壁、新乡、许昌、商丘、驻马店六个省辖市交警支队,先期开展“现场执法音像记录”试点工作。
届时,各试点单位路面执勤民警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于现场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案件,现场记录完整的录音录像资料。
据了解,这些音像资料信息存贮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个月。各试点单位还将设立专门的音像资料室,明确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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