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3月27日电(记者拉巴次仁)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治区政府部门正对西藏原有的招商引资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从而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据介绍,为了改善招商引资环境,提高开放水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关于招商引资的补充规定》。随着中国法律制度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招商引资政策在政策执行、操作兑现、服务监督等方面不适应当前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某些优惠政策与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西藏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治区发改委透露,新的招商引资政策将结合中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原有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扩展招商引资适用范围,二是对税收、财政、金融、土地、贸易、工商、户籍7个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完善和调整。三是对奖励标准进行细化,提高自治区奖励金额。四是充实和完善投资服务内容及责任主体。
近年来,随着青藏铁路、林芝机场的运营,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众多国内外客商前来投资。据统计,2000年至2007年全区引进项目约1230个,协议金额达468.1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31.69亿元。落实项目涉及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旅游星级饭店建设、农畜产品深加工、房地产开发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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