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状告10子女索赡养费 称7个子女不养老
认为子女对自己没有尽到赡养义务,78岁的郑老太将与两任丈夫所生的10名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10名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3500元,并且每人每月至少探望自己1次。3月26日,李沧法院沧口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老太路边找人诉苦
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牛卫华律师告诉记者,去年底,该中心接到市民反映,有个老太太坐在路边向人诉苦称,她养了10个儿女,却没有人养她。
2008年3月,郑老太的小女儿(与第二任丈夫所生)纪某向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请求,说是母亲要打官司。经过调查,郑老太正是那位在路边向人诉苦的老人。
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代理人,将郑老太与前任丈夫所生的王某等7个子女和与第二任丈夫所生的纪某等三姐妹告上法院,要求10人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3500元,每人每月至少要探望老人一次。
10个儿女两个未到庭
3月26日下午13时30分许,李沧法院沧口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看到,郑老太带着几瓶药和律师坐在原告席上,10名子女中,有8名子女到庭。
郑老太称,她是10个孩子的亲生母亲,目前她已年老体弱,身患多种疾病,但王某等7个孩子对她不尽赡养义务,对她不闻不问,所以才将他们告上法庭。郑老太的辩护律师说,老人将纪某三姐妹也告上法庭,是为了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
王某等7个兄弟姐妹表示,母亲在他们幼年的时候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扔下孩子去了新疆并与他人重新组建了家庭。后来,母亲回到青岛,大家不计前嫌又接纳了她也尽到了赡养义务。现在老人将他们告上法庭,他们觉得很委屈。
而纪某二姐提出,老人现在年纪这么大了,既然大家都是她的亲生孩子,就应该承担赡养义务,她同意老人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都希望能和解
郑老太所在的居委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王某等7个兄弟姐妹并不是对老人不闻不问,老人在小儿子家住了两年多,其他子女也经常去看望她。双方既然闹到了法庭上,肯定还是有矛盾存在的,他们也希望能调解双方的矛盾。
经过法官劝说,王某等人平静了很多,王某表示,他们还是愿意继续赡养老人。而郑老太的代理人也表示,如果郑老太能接受,双方还是以调解为主。
最后,法官宣布本案今天暂时休庭,择日敲定最后解决方案。(文/图 本报记者 栾磊本报通讯员 田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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