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立 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3月24日全文公布《基础测绘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基础测绘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国家设立基础测绘专项补助资金,对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
针对目前我国基础测绘成果数据老化和质量缺陷等问题,征求意见稿确立了国家实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国务院法制办欢迎社会各界围绕以下问题提出意见:一,我国基础测绘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但征求意见稿尚未涉及又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该问题的法律制度、措施;二,征求意见稿对基础测绘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规定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如何;三,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国家基础测绘项目和地方基础测绘项目的具体内容是否科学、合理等。
社会各界可于2008年4月15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或通过信函以及电子邮件(jcch@chinalaw.gov.cn)方式,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