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深圳市罗湖工商分局获悉,该局近日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对该区一潮州牛肉店强制要求消费者使用消毒餐具的行为,进行了2元的罚款处理,而这也成为该局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小金额罚单。
要求饭店提供免费碗碟被拒 本月4日,消费者袁先生和张先生来到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一家潮州牛肉店消费,要求饭店提供免费碗碟时,饭店方表示店内现在不提供免费碗碟,只有需要收费的消毒碗碟可以提供,并最终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提供了两套消毒碗碟,共收取餐具费2元。
为此,两名消费者来到罗湖工商分局进行投诉。
“尽管涉及的金额很小,但是我们还是专门对此立案,并按一般案件程序办理。因为关于强行搭售消毒餐具的投诉在深圳屡见不鲜,而剥夺消费者自由消费选择权的行为已属违法行为。”据该局相关执法人员介绍,经过调查取证,认为该饭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进而责令该饭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元。
“关键要让消费者有选择权” “尽管暂时没有处理这些纠纷,但中消协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是应该算到服务本成中去,这一成本包括餐馆的房屋租赁费、清洁卫生、服务员服务等等,而这本身就已经分摊到每个菜的价格中去了。”李红部长说。而姚队长则特别强调要维护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一是要提前告知消费者是否要收费,收多少;二是必须要提供几套方案供消费者选择,不能除了搭售就没别的选择了。”
至于“2元的罚金对餐馆会否缺乏震慑力,以致餐馆不重视”的疑问,姚队长表示,目前主要缺乏更多和更严厉的处罚意见、处罚依据,而他们会将此情况反映给市局,希望届时可出台相关法律细则。(张玮)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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