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之间发生矛盾本属正常,然而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的刘某与女朋友产生矛盾后,怀疑是他人从中挑拨所致,竟然采取放火烧掉他人店铺的方式来报复他人。日前,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召陵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4月,刘某与张某确立恋爱关系。2007年底,刘某的父亲得知后,坚决反对儿子与张某来往,刘某与张某的关系由此产生裂痕。为弥补自己所谓的损失,张某让刘某为她写下一张1万元的欠条,并将刘某做生意用的面包车扣押在自己手中。2008年2月22日上午,刘某索要自己的面包车,遭到张某拒绝。刘某怀疑这一切都是张某的姑父郭某从中挑拨所致,遂对郭某怀恨在心。当日中午12时许,刘某拿着一壶汽油来到郭某的店铺附近,准备烧掉郭某的店铺,但被事先得到消息的郭某拦在店外。刘某与郭某争吵时,突然将汽油倒在自己和郭某身上,点燃后欲和郭某同归于尽,幸而周围群众帮忙将火浇灭,才未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