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调整后的第一个短假清明节马上就要来临,记者随机采访一些市民后发现,上班族最担心假期新规执行以及加班费落实情况。
在北京市一家私企工作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我每天的工作都很忙,平时双休日也要经常加班,至于带薪休假那就更别提了,清明节又不是很重要的节日,公司肯定会让加班的。
”
从事销售工作的李艳也告诉记者,她已经工作5年了,但从来没有带薪休过假,节假日也经常加班。“现在竞争太激烈,如果休假了,当月的销售业绩就完成不了。再说清明节大家历来也不怎么重视,到时可能还得加班。”
除了觉得自己清明节可能休不了假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对加班费的执行情况仍然表示担忧。记者了解到,因为有一些公司已把休假与月薪、奖金、年终分红等现金报酬联系在一起,尤其是私企很少推行带薪休假。因此,很多员工都认为带薪休假是可望不可及的“空中楼阁”,现在很多企业连正常休假都无法保证,更别说清明节的加班费。
“签合同的时候人事部门就明说了,公司平时的业务很忙,所以基本上没有带薪休假。”在一家私企工作的小胡说。
“工作永远做不完,连双休日都加班,更别提带薪休假了。批下来得等上好几个月,还要软磨硬泡,即使批了,还休息得不踏实,到外地也得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公司和客户的电话。”在一家建材公司工作的陈泽明先生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工作压力大的人可能即便休假了,也不能真正的休息。
对此,劳动法规专家赵士诚律师认为:“国家出台的假日调整法规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都要严格落实,确实需要加班的,要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付给员工三倍薪水,否则可视做违法。员工可找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或提交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