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清晰版
中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 (记者 赵九骁 实习记者 闫岩)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具有较先进防伪技术的驾驶证将从4月1日到10月1日分四批在全国推广使用。
据介绍,为了便于路面执法民警的识读,改进后的驾驶证综合使用了33项防伪技术,重点改进直观视觉查验的技术。如,证芯的纸张由普通白卡纸改为专用安全纸张,为非标准克重,有特制的开窗安全线和红蓝绿三色荧光纤维;证芯的底纹从普通印刷变成防伪印刷,采用了随机底纹、光变油墨和荧光印刷等技术;塑封套采用了当前最新的双通道变色技术和双色荧光图案等。
同时,为了规范对驾驶证的使用和管理,公安部还开发了数字化发行和使用管理系统,在驾驶证证芯上增加了用于记载发放驾驶证信息的一维条码。此外,还增加了人性化方面的内容:在驾驶证副页上增加了用于提示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领驾驶证等签注内容;塑封套全息防伪采用了平安结图案,既具有中国特征,又寓意平安。
据了解,改进防伪技术后的驾驶证仍由证芯、专用塑封套和证夹组成,驾驶证工本费仍维持国家核定的每本10元的收费标准。改进后的驾驶证将从2008年4月1日分四批在全国推广使用。正式启用的地方对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核发新驾驶证,不得再使用旧版驾驶证;对已核发的旧版驾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驾驶证。
据了解,由于旧驾驶证防伪技术差,致使伪造驾驶证和使用伪造驾驶证的现象日益严重。仅2006年,湖北警方在京珠高速公路沿线就查获假驾驶证2300余本。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明确指出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公安部将于近期在全国部署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伪造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同时,还将组织对改进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防伪经书进行研究。
机动车驾驶证分批推广计划 推广时间 推广地区 备注 4月1日
天津、山西、上海、江西、重庆、西藏、陕西、宁夏
8个省、区、市
6月1日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云南
11个省、市
8月1日
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湖南、四川、新疆
7个省、区
10月1日
浙江、广西、海南、甘肃、青海
5个省、区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