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驾驶证4月1日起推广使用
采用专用安全纸证芯等33项防伪技术 北京市6月推广
本报讯 (记者刘甲)昨天,据公安部交管局透露,带有33项防伪技术的新版驾驶证将从4月1日起推广使用。
据了解,为解决目前驾驶证科技含量低、防伪性能差、民警查验困难、辨认效率低等问题,公安部决定启用具有较先进防伪技术的驾驶证。
为规范驾驶证的使用和管理,公安部开发了数字化管理系统,在驾驶证证芯上增加了用于记载发放驾驶证信息的一维条码。新证副页上增加了提示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领驾驶证等签注内容。
另据新华社消息,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介绍,改进后的驾驶证将分4批在全国推广使用,正式启用的地方对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核发新驾驶证,不得再使用旧版驾驶证;对已核发的旧版驾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驾驶证。10月全国将统一核发改进后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群众收取的驾驶证工本费仍维持国家核定的每本10元的收费标准。
各地分批次推广安排:
4月1日,天津、山西、上海、江西、重庆、西藏、陕西、宁夏开始推广使用改进后的驾驶证;
6月2日,北京、河北、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云南开始推广使用;
8月4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湖南、四川、新疆开始启动;
10月8日,浙江、广西、海南、甘肃、青海开始启动。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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