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行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
五年查办41名厅级以上干部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日前,记者从湖南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推广“抓系统、系统抓”办案方法,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五年查办厅级以上干部41人。
五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735件7314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3948件,查办县处级干部417人,厅级以上干部41人,大要案数占立案总数的60.5%。“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检察一体化机制,目前这一机制已被全省各级反贪部门普遍认同和广泛应用。”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石时态告诉记者。
据湖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黎光明介绍,该院在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查办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等厅级干部受贿案中,带动郴州、岳阳、湘西、张家界等8个市州检察机关查办贪贿犯罪嫌疑人70余人。怀化市检察院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查办麻阳县原县委书记吴才湖受贿案及相关案件7人,社会反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