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涉嫌受贿同庭受审 浙江一高速公路老总入“干股”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岳耀勇 通讯员阮家骅邹晓)浙江省杭金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温井木没有想到,自己经营管理高速公路多年,成绩显著,但在利益的诱惑下却经营不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因涉嫌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近日他和妻子一起被送上了法庭。
据检察机关指控,温井木在担任衢州市常山县交通局局长、杭金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衢州管理处负责人、杭金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1.5万元、购物卡3000元、美元3000元,同时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妻子陈某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42.5万元。
这142.5万元来自常山虎跃水泥公司总经理王某。2003年8月,王某在投标承包杭金衢高速公路常山服务区过程中得到温井木的帮助。事成之后,温井木夫妇商量决定以“投资入股”服务区的方式获得回报。两人以温井木母亲的名义与王某签订了入“干股”的协议,并以此连续三年向王某索取所谓“分红”142.5万元。
检察机关查实,温井木还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担任杭金衢公司衢州管理处负责人期间,温井木违规设立“小金库”,采用虚构工程项目或虚增工程造价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套取资金,并以“分福利”等形式私分国有资产227.5万元。法庭将择日对此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