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者不能上任
重庆市2008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29日举行。1517名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重庆市委法建办有关负责人称,考试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将不能上任。此举旨在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据悉,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法建办共同组织实施,参考对象为全市提拔担任或由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职务),考试内容为《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概要》、劳动合同法、新个人所得税条例等。
据悉,自2005年9月该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有1万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首次考试不及格者57人,经过一次补考,已全部及格。重庆市委法建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次不及格的领导干部如果经过一次补考依然不及格的,将不能进入拟提拔担任的领导岗位或免去正在担任的领导职务。(秦力文)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