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早前美国头号强奸通缉犯在香港落网,并安排返美受审,全仗《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帮助。自回归后香港已与22个国家签订条例,署理副国际法律专员华伟思指,多年来均以外地向香港求助的商业罪案搜证较多。
香港在回归前,所有移交疑犯及外国就刑事调查向本地保安局求助的申请,均沿用英国的法例处理。回归时律政司成立国际法律科司法互助组,专门为香港向世界各地重新洽商有关条例。
至今10年来,执法人员当需要跨境搜集案件证据时,即可按条例进行代为拘捕疑犯、索取银行账户数据、搜查涉案办公室或住宅、向证人录取口供、甚至是向法庭申请冻结犯罪所得财产等。
2006年实施《反贪腐公约》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让香港与签署国达成双边协议,华伟思补充,香港于2006年新实施《联合国反贪腐公约》,与其它缔约国就没收犯罪得益、引渡及司法协助的规定取得共识,多边合作进一步打击国际罪案。
华伟思指,由于香港属国际金融中心,因此以外国向香港要求协助搜集商业罪案证据为多。在芸芸国家中,又以英美澳洲及荷兰等最常向香港求助,华伟思解释这些国家较多华人居住,因此案件也较常涉及香港。
华伟思表示,每年约有15至16宗移交疑犯的引渡聆讯,数字多年来保持稳定。他指引渡失败的个案不多,除非法庭认为引渡证据不足,或当地执法部门中途放弃引渡,否则一般均能成功进行引渡。
难忘“大姐萍”引渡聆讯
华伟思处理过大小引渡聆讯,他指最难忘的可说是缠扰多年的2000年美国蛇头郑翠萍(绰号大姐萍)的引渡聆讯案。他指郑翠萍强烈反对引渡,更不惜展开司法复核指特首的移交令无效,再申请人身保护令指港府非法羁留她,辗转数年终成功将她引渡回美。
此外,华伟思也须代表香港出席国际打击黑钱或反恐会议。2001年美国911袭击后3星期,华伟思就曾代表香港飞抵美国华府,参与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与美国召开的紧急特别会议,商讨扩阔FATF就打击恐怖活动集资的标准及指令。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