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拟任政府组成人员在考场上认真答题
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拟任命的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任前法律考试。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考前动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贵发表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訾金泉主持了会议。张贵说,按照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常务委员会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召开前一般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前考察。
考试的成绩和任前的考察情况作为常务委员会依法任命的重要条件。”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选举产生后,总结上届工作,汲取先进地区经验,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依法开展任前考察和法律考试,并将此作为常委会依法任命的重要条件,以进一步加强完善人事任免工作。
张贵要求,拟任人员要不断强化人大意识、法律意识、依法接受监督意识,强化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和接受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意识。他说,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这既是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人事任免的一项重要工作程序。通过考试,要进一步促进被任命人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升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一句话,以考试促进学习,以学习提高素质,促进工作。他勉励大家考出好成绩。
考试开始后,30多位拟任人员十分认真地进行了答题。考场气氛肃静,秩序井然。试题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作者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