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工非法集资600万
和自己的200万都被骗走,警方寻受害者
时报3月31日讯 (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杜畅桥 荆爱青)一银行女职工轻信他人,为牟取高额利息差价,一年的时间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余万元。
2006年4月,某银行职工王某认识了历城区彩石镇的康某,康某称自己与别人“合伙倒卖低价成品油、液化气”急需资金,借给他钱可以拿到60%以上的年息,王某于是心动不已。因工作之便结识了些老储户,王某便以与人合伙做生意,年息10%的方式向储户们借款。一年的时间里,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600多万元,然后将这些钱和自己的200多万元都存到了康某处,梦想着大赚一笔。
去年7月,康某被讨债的债主们扭送到公安机关。历城警方调查得知,康某所谓的“合伙倒卖低价成品油、液化气”只是一个幌子,他从十年前一直用借款来支付前期的本息,靠着“拆东墙、补西墙”维持资金的周转。康某涉嫌集资诈骗被警方依法逮捕,王某的800多万存款几乎血本无归。
在王某处存款的受害群众多达百余人,王某已记不清具体人,警方通过努力已找到了近半数的受害群众,但尚有部分受害人联系不上。尚未报案的受害人,请抓紧时间到历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25号,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85086072、13361080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