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半年时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4亿元,仅太原市发展会员5300多人
法人代表陈斌坦言“公司确实没有经济实体”
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奥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短短半年时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4亿元。
去年12月13日,因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斌突然失踪,这起集资诈骗案随之浮出水面。8月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斌进行了开庭审理。
“我被骗的三万多都是养老钱!” 7日上午9时,法庭宣布开庭。可以容纳200余人的一号法庭内座无虚席,旁听者多是众奥的会员。当陈斌被押上法庭时,旁听席上一片骚动,法警不得不一再维持秩序。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一直念叨:“被骗的三万多元,可是我的养老钱啊!”
高额回报“钓”回近4亿元 2006年6月,陈斌等人在太原市注册成立了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陈斌任该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公司成立后,并没有经营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业务,而是打出了“高额回报”的旗子,采取消费返利的形式大量发展会员。“交纳50元卡费就可成为会员,每单298元,每10天返还本金1/3,30天返还全部本金,40天再返利85%,另外还可按购买单数领取相应的电器或生活用品。”
此外,众奥公司还在太原市多个区(县)先后颁发《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特许加盟授权书》,分别组建了近80个指定特许加盟配送站。每个加盟站缴纳1.5万元加盟费后,即可向下无限发展会员,公司每隔15日按每单21.5元向站长发放补贴。
短短半年时间内,该公司仅太原市就发展会员5300多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4亿元人民币。
面对指控不以为然 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指控,陈斌不以为然。他称:“公司的运营模式是参考其他地方的,并没有以非法集资为目的。公司运营后也觉得85%的回报率有些高,想在建立起信用体制、会员稳定后慢慢降下来。”
“你认为什么样的生意,可以在短时间内产生如此高的效益?”“众奥公司有没有经济实体?”“你如何给会员返利?”法庭询问阶段,公诉人一连抛出数个关键问题。
对此,陈斌闪烁其词:“在公司成立的半年时间里,我一直在外地联系相关项目,对公司具体业务的进展并不了解……”随后他又坦言:“众奥公司确实没有经济实体。”同时,他还不忘诉苦:“我没有股份,也没拿公司的一分钱和一件商品,只是每个月领取几千元的工资。”
截至7日下午5时,庭审仍在继续。 (来源: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