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的水泥路石块裸露在路面上 本报记者 任强 摄 |
榆林市纪委已派员展开调查,米脂县纪委、监察局责令县交通局限期退款
10多万“打点费”全退还
本报榆林讯 (记者 郭魂强)“县交通局收取施工队的费用已全部退还,并对该局主要领导警示训诫,责令纠正错误,同时对去年通村公路重新检查,对发现问题全部整改。”本报“米脂‘豆腐渣’通村路如何过了审验关”报道引起米脂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昨日中午,米脂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态。米脂县纪委、监察局作出处理,责令县交通局收取的10多万元全部退还。
县交通局主要领导被警示训诫
3月31日一早,米脂县长姚宏就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当日下午,县委常委会就此事作出处理安排,对照本报的披露查找问题。
据介绍,210国道至周家沟村、210国道至井家畔村、林石路至杜家沟村、桃杨路至毛主席旧居等4条没有验收达标的路,县交通局已于今年1月作出决定,责令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重新返工,并于6月底全部完成;还有两条问题路没有上报验收。
对县交通局收取施工队每公里1000元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近日作出处理,责令县交通局限期退还,目前该款项已全部退还,涉及赞助费(打点费)金额共10多万元;并对县交通局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训诫,作出责令纠错处理。
重新检查2007年度通村公路
同时,对披露的工程“转包”、“分包”以及水泥垄断包销问题,责成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审计、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着手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凡2007年度施工质量差、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施工企业,2008年度不予准入,并将施工劣迹计入档案,同时按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作出相应处罚。
由县委副书记王乃延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的技术、质检人员,对2007年度实施的通村公路进行重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整改。
米脂县委、县政府在处理情况报告中提到,2007年是米脂县通村公路跨越发展的一年,但由于公路建设规模较大,县交通部门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个别路段管理监督措施不到位,加之去年秋季出现了罕见的连阴雨天气,造成部分通村公路出现露石、断板等问题,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
榆林市纪委也已派员赴米脂县展开调查,听取米脂县政府专题汇报;榆林市副市长白玉仁指示,对存在的问题不要回避,并要求对去年米脂县的通村公路全部检查。
省公路局调查组赴米脂调查
本报讯(记者 高建平)米脂县杨家沟镇杨家沟村“豆腐渣”路引起省交通厅、省公路局重视,决定由省公路局副局长王春英牵头成立调查组。调查组已于昨日下午赶赴榆林展开调查。
王春英表示,调查组将主要调查造成这条路目前状况的原因,究竟是质量事故还是质量问题导致的;是否存在所谓每公里收1000元打点上级验收单位费事实,谁收的这笔费用,这笔费用的最终去向。省交通厅养护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交通厅下周起将派出5个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抽查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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