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600万元警方急寻受害人
本报4月1日讯(记者 张良 通讯员 杜畅桥 荆爱青)一银行女职工王某轻信人言,一年时间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余万元,致使自己和群众遭巨大损失。为及时查明案情,历城警方急寻受害群众。
王某,45岁,历城区人,某银行职工。2006年4月,王某因工作关系认识了历城区彩石镇的康老板,在得知康老板因与别人合伙倒卖低价成品油、液化气急需资金,以年息60%以上高息借款的信息后,便想出了赚取利息差价的主意。王某因工作之便结识一些老储户,以与人合伙做生意、年息10%的方式向其借款,出具个人借条,后王某将钱存入康老板处,赚取利息差价。去年初,王某原籍村内占地改造,村民手中存款大增,纷纷存入王某处。截至去年4月,一年时间里王某竟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600多万元。王某将600多万元和自己的200多万元存款陆续投到了康老板处,梦想着大赚一笔。
没想到去年7月,康老板被讨债的债主们扭送公安机关。历城警方通过调查,原来康老板所谓的合伙倒卖低价成品油、液化气只是一个幌子,他从10年前一直用借款来支付前期的本息,当资金紧张时康老板不惜以利息为240%的高息借款,以此循环往复,造成巨大亏空。
据调查,在王某处存款的受害群众多达百余人,王某也已记不清具体人。历城警方请尚未报案的受害人抓紧时间到历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