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魁:“万里大造林”公司合法
首次回应万里大造林非法集资案,称与高秀敏都无股份
本报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昨日,本报报道了著名小品编剧、赵本山老搭档何庆魁涉嫌虚假代言“万里大造林”,非法获利600万的消息。
对此,何庆魁表示,“万里大造林”事件,央视《焦点访谈》已经报道,但他认为报道不准确,他解释了有关此次事件的几个疑问。
疑问一:为何代言“万里大造林”
据媒体报道称,小品作者何庆魁一面信誓旦旦地表白:“我之所以参加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一面却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
何庆魁:我为陈相贵植树造林的精神感动,我是看见这个公司从小壮大的。他们2003年成立,2004年开始栽树。我对陈相贵比较了解,他经商20年,几年前,拿着全部家底到内蒙古沙漠植树造林,我认为他们是一个合法公司。
疑问二:何庆魁拒不退出600万?
据媒体报道称:除利润提成外,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已经从万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费的名义提取了500万元。
何庆魁:所谓的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不准确。其实是500万,其中赞助了400万拍摄《圣水湖畔》,是签了合同的。剩下100万,是我和高秀敏做形象代言,纳税后的合法所得。高秀敏去世前半个月的2005年8月正式签订形象代言,后因高秀敏去世,2007年8月,我才续上代言。为了“万里大造林”,高秀敏带领演员,为植树造林长年巡演100多场。
内蒙古警方办案人员在北京确实找过我,交换了意见,要我退钱,那是我的合法收入,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都拍戏了。
疑问三:与陈相贵是合作伙伴?
“现有资料表明何庆魁夫妇和陈相贵是合作伙伴。”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说。
何庆魁:我和高秀敏在“万里大造林”没有股份,也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是,我们为广大买树的客户负有监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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