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决定,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涉案林地管护工作由所在地政府接管,林地管护所需费用先由当地政府财政拨付。
由于万里大造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多项经济犯罪,2007年9月28日,该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多名高管被正式批捕。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为了确保涉案林地不受损失,决定在涉案公司被依法取缔后,由涉案林地所在地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政府立即接管,并负责做好林地管护工作。对于管护不力造成树木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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