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4月3日电记者游春亮海关总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海关今天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办法实施后,《深圳海关对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废止,深圳海关同时将以实施新的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为契机,全力引导企业诚信自律。
据深圳海关副关长胡乃涛介绍,企业分类管理是海关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管理的措施。这是海关总署自1999年6月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完善。新办法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从4月1日起,报关企业纳入到了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体系中。
据了解,海关通过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对高类别的守法企业,简化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降低通关成本,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效益,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而海关有限的监管力量将主要用于对低类别失信企业的严密监管上,让企业体会到不守法或不诚信行为将付出的代价,这将有力促使企业规范其进出口行为,同时也将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教育和督促作用,从而营造出公平、顺畅的外贸进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