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起换发新《职业中介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钟振宇)从4月2日到7月31日,我省将统一换发新的《职业中介许可证》,借此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按照要求,经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持有《四川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仍在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机构,均应换发《职业中介许可证》。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使用全国统一标识,7月31日后,原颁发的《四川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一律作废。
据介绍,我省将借换证之机,对全省1000多家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清理,对达不到设立条件的机构,不再换发新证;对服务不规范、提供虚假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再换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