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4月4日电(记者刘海)成都崇州市某医院的一间病房显得威严而又神秘,鲜红国徽挂在墙上,一名少年坐在几名法警中间,手背上还留着输液针头,旁边是身着白大褂的医务人员。2日上午,成都崇州市法院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抢劫、盗窃案。
上午10时,这场特殊的审判开庭审理。法院查明,2007年5月至12月,17周岁的刘小杰(化名)伙同另一被告在崇州市道明镇、济协乡等地,采用翻墙入室、对受害人捆绑和持刀威胁等手段,抢得刘某现金60元和手机一部,盗窃孔某等人价值1.8万余元的现金及物品。仅一个月时间,两人便将盗窃现金在成都等地用于购物、上网挥霍耗尽。同年12月3日,两人再次盗窃作案时,被公安干警现场抓获。
今年2月,崇州法院受理了此案,但到3月中旬临近开庭时,刘小杰却突患肺炎。为保障刘小杰的生命安全,崇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及时将他送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住院治疗,并派出专人守候护理。病情好转后,刘小杰又被送回崇州进行住院康复治疗。法庭到医院了解到刘小杰的病情稳定后,为保证案件及时审结,决定把法庭设到医院的病房内审理此案。
法庭上,刘小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鉴于刘小杰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好,法庭对其作出从轻判决:刘小杰犯抢劫、盗窃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