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5日电(记者杨一苗)从4月初至7月上旬,陕西省监察厅、财政厅和审计厅将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挤占挪用民生工程资金行为。
2008年,陕西省开始实施在今后5年全面改善民生状况的“民生八大工程”,包括民生教育工程、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公共卫生工程、社会保障工程、住房保障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共40个项目,5年中将投入资金1118亿元。
这次对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范围为陕西省各市县(区)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40个项目。检查内容包括资金落实、资金管理使用、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及使用情况等。
据了解,对于挤占、挪用、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或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陕西省将对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给予处理处罚。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行政责任。陕西省还将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落实“民生八大工程”项目时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行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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