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起大火 居民以为救火收费不报警耽误灭火良机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 姜伟)4月6日中午,桂林市宁远路一栋居民楼燃起了冲天大火。当消防人员赶到时,大火已呈猛烈燃烧态势。附近一男子说:“我们都以为消防救火要收钱,就没报警!”
当天中午12时25分,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居民楼4楼楼顶仍有余火,一名中年女子一边拍自己的膝盖一边痛哭。
据悉,该中年女子姓吴,去年和丈夫带着儿子从湖南来到桂林经营一家烟酒店,租住在汤某搭建在4楼楼顶的两间房子里。汤某经常将一些木头和杂物堆放在楼顶,他几乎天天上来用木头烧水,有人估计大火是因烧水引起的。
吴某说,当时她正在烟酒店忙活,闻讯赶回家时看到大火烧塌了她租住的房子,房间里放置的价值4万多元的香烟和3800元现金被大火吞噬。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汤某表示自己当天未上楼烧水,着火原因他也不清楚。
桂林市消防支队象山中队曹指导员告诉记者,该起火灾报警太晚,耽误了救援时间。附近有居民表示:他们担心消防灭火要收费,就自己提水灭火。不想过了近20分钟,他们不但没能灭火,反而一个个被烟熏坏了,才不得不跑下楼向119求助。曹指导员当即告诉他们,救火是消防部门应尽的义务,并不收费,任何人发现火灾,应尽快报警。
目前,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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