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7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从本年度开始,将高技能人才纳入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之列,选拔比例不超过选拔总数的10%。
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度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中规定,2008年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00名左右。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的范围是:在陕西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不包括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陕西省要求,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政治思想表现和对社会的实际贡献为依据,不受职称、资历、学历和身份限制,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拔尖、宁缺毋滥。
陕西省还要求各市、省级各部门在推荐选拔专家人选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向在基层第一线从事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并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或在艰苦地区、贫困边远地区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才以及中青年人才倾斜。
对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已批准的,取消荣誉称号和待遇,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利用选拔机会进行压制、诬陷、打击报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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