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解困与政府考核挂钩,三年解决城市低困户住房难 新华网珠海4月8日电(记者陈晓建)记者从珠海市政府获悉,珠海市政府出台《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决定在未来3年,推出1899套廉租住房,新建5072套经济适用住房,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贴以及提供经济适用房等多种形式,解决全市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据调查,珠海市存在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为7897户,约占珠海户籍人口的3%。根据规划方案,珠海将按照“分类解决”的原则施以不同的解决方式。对住房困难的全市最低收入家庭,由各级政府提供廉租住房供其实物配租。在尚未提供实物配租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租赁住房补贴。对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之间的低收入家庭,80%由政府提供租赁住房补贴帮助其在市场上租房,20%由各级政府提供廉租住房供其实物配租。在尚未提供实物配租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租赁住房补贴。
据了解,2008年珠海全市需提供廉租住房1299套,其中市政府负担的355套从清理回收的旧公房中解决,其他各区应负担的944套全部新建,共需土地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需建设资金1亿元。同时,珠海市政府在市区新建600套廉租住房和800套经济适用住房。目前总投资1.4亿元的大镜山市政府廉租房正在前期准备之中,位于南屏的珠海经济适用住房也已经奠基。此外,三年间珠海各区政府需要组织建设4272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
为切实贯彻三年解决城市低困家庭住房方案的实施,珠海市政府将把住房解困纳入各区政府考核体系,珠海市政府将与各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情况纳入每年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和政绩考核。各区建立廉租房房源筹集机制和廉租房专项管理资金,确保廉租房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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