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收到垃圾短信,胡勇平看着手机一脸无奈 |
向广告商索赔一元钱呼唤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法制周报》记者周起
玻璃门内,胡勇平来回地踱着步,似乎在为什么事犹豫不决。“嘟”,办公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胡勇平拿起手机:又是两条垃圾短信!
无名火又开始往上蹿,胡勇平想:是该为自己维一下权了。这些垃圾广告短信让胡勇平烦透了。身为追赖网总裁的他,似乎被商家“瞄”上了,他不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是怎么被泄露出去的,但他的手机现在成了“广告垃圾桶”:最多的一天,胡勇平可以收到近千条垃圾短信,直到耗干手机电池,或者手机死机。
起诉
2008年4月2日,胡勇平委托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肖应华律师,准备起诉发送垃圾短信的广告商。肖应华律师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他接受胡勇平的委托后,准备好了起诉状,但在选择被告时犯了难:很多的垃圾广告来源不明。比如其中一条打着“才子佳苑”牌子的广告,是长沙市才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才子公司”)发布的。但他通过互联网和114查询,只得知长沙才子公司营销部的地址,而无法得知其工商登记地址。
经过向业内人士打听,肖应华律师才查明了长沙才子公司的详细地址。当晚,肖应华律师拟好了对长沙才子公司的起诉状。记者看到,在肖应华律师出示的起诉状中表示:作为当事人的追赖网总裁胡勇平,要求发布广告的长沙才子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元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4月3日,肖应华律师来到长沙市开福区法院立案庭提交了起诉状。立案庭的法官收下了起诉状,但未当场表示是否立案。肖应华律师告诉《法制周报》记者,法官表示愿意就该争议进行协调。肖应华则表示,胡勇平之所以起诉广告商,目的是警告垃圾短信的广告商,他应当不会接受协调。胡勇平甚至在考虑,是否把通讯运营商列为第二被告,“现在还没查清,通讯运营商是否为广告商发送垃圾短信提供了支持。”
原委
胡勇平对垃圾广告的憎恨由来已久。或者说,胡勇平和他的许多朋友都一直生活在垃圾广告的阴影下面。因为胡勇平和他圈子里的朋友都事业有成,因此成为广告短信追击的重点对象,他们每天会接到无数的垃圾短信,致使他们无法正常使用手机,常在会议甚至更为重要的场合被打断工作,垃圾短信密集时可以直接导致手机死机,有些时候还可能遭遇黑色幽默。
让胡勇平更为恼怒的是,有些垃圾广告短信的发布者似乎和他很“熟”,开头便直呼他的姓和头衔。胡勇平告诉记者,他的一位朋友甚至因此引发了家庭大战。某日,他朋友的手机突然收到了一条内容十分暧昧的短信,朋友的妻子翻看到这条短信后与他吵了一架。后来朋友才弄清楚,这是来自某网站的垃圾群发短信。
肖应华律师告诉《法制周报》记者,这种群发垃圾短信的行为至少从两个方面侵犯了手机用户的权利:即侵犯了手机用户的生活安宁权和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与滥用的权利。但是即使谙熟法律,作为手机用户的他依然是弱势群体,“我很难调查发送垃圾广告短信的是何方神圣,也难以查实他们是如何获悉手机号码和个人信息的。因此,胡勇平总裁选择公益诉讼,是希望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依职权调取证据或者要求对方举证。”
现象
无独有偶,《法制周报》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西城区法院3月24日受理了一起因垃圾短信而引发的诉讼。北京消费者王先生于今年2月1日和2日,先后接到了两则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广告。王先生认为,他对自己的手机号码有专属使用权,而作为运营商的中国联通及广告商,在未事先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他的手机发送商业广告属于侵权行为,因收看广告需要耗费手机电池和时间,被告的行为给他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王先生认为发送广告的广告商家不具备商业广告的经营资质,以发布所谓的行业信息为名,掩盖做广告的赢利目的。中国联通及广告商利用他的手机作为发布广告谋利的工具,他应当分得一些广告收入。王先生于是将中国联通及广告商双双告上了法院,索赔经济损失3000余元,并要求分得30元短信广告收入。
因为诉讼成本的高昂,加上取证的艰难,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对垃圾短信痛恨的人毕竟还是少数。但是,深受垃圾广告之害的人却比比皆是。如果说胡勇平和王先生遭遇的是普通侵权,有人甚至遭遇诈骗。
4月1日,湖南常德魏先生的朋友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是:“爸:我的钱和东西都被人偷走了,请速汇600元到农行622848063085132××××徐庚生的卡上,这是他的电话,快欠费了,只能发信息,切记急用。”魏先生的朋友收到短信后,当即拨打了儿子的手机,结果打不通。于是没来得及多想,就去银行按照手机短信提供的账号把600元钱汇了过去。当晚,儿子打电话回家,说钱和东西并没被偷,也没发短信让家里汇钱。这时,魏先生的朋友才恍然大悟。
追查
为何频频有人遭遇垃圾短信骚扰或欺诈?业内人士透露,是某些不良商家或者不法之徒,利用电脑程序设置信息批处理,或借助从地下渠道购买的手机短信群发器,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大量垃圾信息。
刚刚过去的消费者维权日,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向观众展示了这样一个场景:一栋普通居民楼,一个小伙子在熟练地操作电脑,密密麻麻的数据先连接30多个盒子,这就是短信群发器,一个群发器一小时的发送量是600条,30个小时就可以发送1.8万条。手机卡加上群发器,一个普通的手机号码就能狂发短信。该节目更是直指分众传媒旗下无线广告媒体子公司分众无线,他们掌握了全国5亿手机用户中2亿用户信息,频繁发送短信成为垃圾短信的源头。
垃圾短信的发送快捷、目标准确让广告商心动不已,而低廉的成本更是让广告商趋之若鹜。一位从事房产销售的经理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利用手机短信进行广告宣传,比电视、报纸、街头广告等其他形式要省钱而且有效。“像我们这些做房产的都是短信群发公司的大客户,不用我们主动找他们,群发公司的业务人员会主动跟我们联系。”发送广告按条收费,根据发送数量的多少,价钱也不一样,一般每条在0.03元~0.08元之间,发送10万条也就几千元钱。像这样的群发公司手里的资源都非常丰富,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按不同人群进行发送。“像我们做房产的肯定是要选择高消费群体发送才有效果。”
对策
针对垃圾短信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突出问题,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刘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尽管治理垃圾短信有一定难度,但事关大局,势在必行。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凡是侵害老百姓利益的问题,不管是哪个部门哪个行业,不管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利益驱动因素,都要坚决进行纠正。”国务院纠风办表示,他们将对“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门部署,其中电信行业将作为今年治理工作的重点。
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刘越还表示,国务院纠风办将从三个方面加大对垃圾短信的治理力度。一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自查自纠,坚决纠正一些企业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行为。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对监管不力、严重失职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三是要以这次“3.15”晚会曝光为契机,通过媒体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健全完善法规制度。
《法制周报》记者获悉,原信息产业部不久前联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明确禁止发送违法内容和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即将出台相关技术标准,从技术上给用户提供垃圾短信管理平台。相关部门已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设备和业务技术标准,希望从电信设备和电信业务入手给用户提供自我设置的垃圾短信管理平台。更为重要的是,要鼓励移动通信运营商采取新措施新业务,遏制垃圾短信。
而提起诉讼的胡勇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明确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任何垃圾广告短信或者诈骗短信都是违法侵权之举。肖应华律师表示,只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垃圾短信的问题。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曾成立课题组,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表示,“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侵犯他人名誉权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的就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据了解,根据该稿,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都将属于法律保护范围。
在垃圾短信异常猖獗的今天,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意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