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法制办了解到,自去年11月中旬试运行到今年3月底,北京市海淀区法制办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已受理行政调处案件41件,调处成功22件,成功率为53%。
据介绍,近年来行政争议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很多行政争议未经过行政救济程序,直接到法院形成了行政诉讼。
“设立接待室只是试图在起诉人自愿的基础上,在法院立案前对行政争议进行免费调解。”北京市海淀区法制办主任王德道介绍说,那些不接受调处意见的当事人,可以不受任何影响地继续选择行政诉讼。
新闻延伸:首家政府免费调处“民告官”机构调查
“真没想到,政府调处行政争议的力度这么大,动作还这么快。”每天都要和行政机关、行政案件打交道的北京嘉德物业公司律师王新国毫不掩饰地向记者表达着自己的吃惊。
走出北京市海淀区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的大门,翻看着手里的处理结果,王新国还是有些不相信。凭他多年的经验,要是打官司或进行行政复议,怎么也要耗上几个月时间,“可我们上这儿来没用几天,就把问题解决了,对调解意见我们也满意。”
5个月前,首家由政府设立的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旁边的政府办公楼内“开门迎客”。5个月来,时常会从这里走出与王新国有同样感受的人。
政府为什么要介入行政争议的调处?调处是怎样进行的?这一作法将会产生什么影响?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意料之外的惊喜
官司没打就“告赢”了
王新国说,原本铁了心要打官司的他,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海淀区法制办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的。
那段时间,在海淀法院的立案室以及海淀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复议的地方,接待人员都会告诉来访者“政府提供免费调解,如果愿意,只要到接待室填写一张简单的表格就行了”。
王新国反映的是海淀区一行政机关对嘉德物业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问题。“本来不应该处罚嘉德物业,可行政机关没搞清楚就处罚,而且因为嘉德物业没有按期缴纳罚款,他们以同一事实又作出新的处罚决定,罚款数额在原处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部分滞纳金。对此,我们不服。”
调处接待人员一听这情况,认为这一行政处罚明显违反法律,马上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自行纠错。那个行政机关派人重新到嘉德物业核实情况后,承认了错误,并很快撤销了行政处罚。王新国说:“我原来还担心会不会"官官相护",调处只不过走走形式罢了,真没想到问题能这么快解决。”
“行政调处完全遵循自愿、依法、有错必纠和免费快捷的原则,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最长不得超过3天。运行几个月以来,有少一半当事人对调处意见不认同,他们可以随时到法院提起诉讼或选择行政复议。”北京市海淀区法制办主任王德道说。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法制办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的成立,是海淀区政府、区法院的联手创新,它是地方政府与地方法院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的实践。
没有底线的底线
只要是行政争议就受理
“当您下定决心状告政府时,会有各种原因:可能是我们的法律政策宣传不到位,未能取得您的理解;可能是政府机关没能依法行政或不作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是政府机关没能一视同仁,您觉得不公平……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真诚的希望,在您正式与政府机关对簿公堂之前,请给我们之间一个沟通与交流的机会。”
上述文字,是海淀区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的一段“自我介绍”。
“我们认为,只要是行政争议,当事人自愿找上门来,调处室就没有推出去的理由。”王德道说。
这就是说,涉及海淀区政府所属的全部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只要未经诉讼与复议,海淀区政府都欢迎当事人申请调解。
据介绍,从目前办理的争议案件情况看,调处案件基本覆盖了当前易发生行政争议的领域,如房屋拆迁、劳动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接待室调处的案件主要有三类情况:接待中发现行政机关确实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调处室便马上督促执法机关撤销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当事人不接受的(这种情况不少),调处室的主要工作就是耐心说明与解释,消除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误解与抵触;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申请人也有一定理由的,调处室会尽量通过综合协调手段解决问题。
在调处室,记者听到了这样一件事:一家公司的两名员工醉酒后乘出租车,与出租车司机争执起来。民警介入后,他们又把民警打伤了,结果两人被拘留。公司老板嫌烦,决定开除他俩。两名酗酒者害怕丢了工作,就打算告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罚不当。调处室接待人员听了这些情况后,一方面让他们认识到处罚他们是合法合理的,另一方面,又帮助他们主动联系被打民警和公司老板,坐在一起沟通沟通,结果公司决定接着聘用他们,他们痛快认错也不再乱告了。
王德道说:“行政调处手段相当灵活,一些复议、诉讼不受理的行政争议,如果能调处的我们也会尽量调处。”
最有说服力的评价
向公家讨说法不再费劲
如何看待政府免费调处行政争议这一新作法呢?
“行政调解是一种解决行政纠纷的非常好的机制,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做了很好的探索。”国务院法制办研究中心主任李岳德到行政争议调处现场调研时这样说。
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王荣梅认为,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的运行,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种有效尝试,“有必要在全市推广”。
这种做法也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清的充分肯定。他的评价是:这对追求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的统一,对构建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飞说:“政府开展行政调处,在一定范围内弥补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尤其对一些历史遗留的、行政与民事交织的以及没有明确规范的行政争议问题,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可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同样认可此举。他认为,政府进行行政调处的灵活,正是生命力所在。
而亲身感受到政府免费调处行政争议的王新国,则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政府行政效率在提高”。他说,希望政府法制部门能更大地发挥监督与制约功能,让更多的老百姓可以不那么费劲地“与公家讨说法”。(记者李立)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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