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31日消息(记者曹美丽实习记者姬广鹏)今天下午,记者从宁波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宁波将于4月1日实施《宁波市股权出质登记规则》,允许并规范开展股权出质登记业务。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宁波市工商局副局长林坚介绍,本次出台的《规则》为浙江省首创,全国第五。此前,已有上海、武汉、重庆、苏州出台类似规定,与前四个相比,该规则涵盖范围更广。在前四个城市的股权出质规定中,能设立和申请股权质押的公司范围都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而宁波此次出台的《规则》在此基础上扩大到了发起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但非公司制企业、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不在出质允许之列。
宁波市工商局副局长林坚在回答记者的提问
当前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全国包括宁波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去年10月《物权法》实施以来,宁波市已有多家企业和银行向市工商局提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但因无相应操作规则和出于慎重原则而未办理。据统计,宁波全市现有6万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注册资本达2000多亿元。该规则的出台,架起了企业与银行的桥梁,为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巨大融资空间,为宁波经济存量转化为现实经济能量建立了通道,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共赢。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