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政府部门尤其要做出表率,而不应该相反,或传达给公众某些混乱信息。想想看,如果政府部门在号召广大百姓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的同时,城市夜间照明用电却出手大方,那么,百姓会怎么想?政府的号召力又从何而来?
据《法制日报》4月7日报道,3月中旬,中原某城市公布了《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管理办法》,政府为打造“不夜城”,鼓励沿街单位安装夜景照明,并将给予一定的电费补贴。
因为有关人士认为,该城市作为中国中部重要的交通、商贸中心,城市亮度与周边城市几乎混为一体,并未呈现出中心城市的优势。对比北京、上海等城市,该城市的亮度更是显得黯淡。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市民对夜间灯光刺眼表示烦恼,有市民认为,夜景照明也应节能减排。
不知有关方面是否算过这笔账:这样的城市亮化工程得消耗多少能源?这样的行为与节能减排是否背道而驰?动用财政收入补贴“不夜城”照明,符合财政预算支出规定吗?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了吗?
节能减排需要全体国民的共同行动,更需要政府机关和官员的率先垂范。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关注节能减排,从全国两会节约用纸、人走等熄,到一些地方对政府机关用水用电设限等,节能减排的工作越做越细。前不久,为响应“地球熄灯一小时活动”,我国不少地方都关闭了城市照明景灯。
然而,现实当中,仍然有一些地方及人员对节能减排工作认识不到位,或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响应国家号召”,而在实际决策、行动中,则另行一套。比如,一边是国家有关部门在大力封杀高能耗项目,一边却有个别地方在大力推动高能耗项目上马;一边是提倡“熄灯一小时”,一边是为打造“不夜城”给电费补贴,还有消耗大量电能的反季节室内冰灯展在一些地方一个接着一个上马———这样的对比、反差岂不让人尴尬和反思?至少,关于节能减排,某些人的观念更新远未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改革的要求。
节能减排,政府部门尤其要做出表率,而不应该相反,或传达给公众某些混乱信息。想想看,如果政府部门在号召广大百姓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的同时,城市夜间照明用电却出手大方,那么,百姓会怎么想?政府的号召力又从何而来?
也许有人认为,城市建得漂亮了,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花这点钱值得。但是,有一点不可忽视,财政经费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什么项目能够补贴、什么项目不能补贴,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论证。提升地方形象,吸引投资者和旅游者,更应从符合地方长远发展的立场想办法,多采用一些既节能又环保的新技术、新方案,不能为了“短平快”的效果而饮鸩止渴。
在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如何做好节能减排这篇大文章,各级地方政府面临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