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波)本报连续两篇三水人民医院关于骨科医生攻克两项国家专利,因人举报其“未报药监部门备案和非法医学实验”而频繁遭到处罚的报道在医学界引起强烈反响,多名医学界专家对此作出质疑。
昨日,受处罚的该医院3名骨科医生约见记者,对市卫生局的行政警告处罚均称“不服”,表示将采取行政复议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前日驾车撞击市卫生局执法车辆的当事医生叶茂已于当晚离开警局,其称将于今日到禅城法院正式起诉市卫生局。
当事医生:
不服处罚将申请行政复议 “我们绝对不服这份行政处罚!将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昨日上午10时许,三水人民医院3名骨科医生约见记者。在其提供的佛山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4名受罚骨科医生被处罚的事由是,其在医师执业活动中“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的"自锁折尾式钉"”和“未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违反我国《医师执业法》第25条第一款、26条第二款的规定。卫生部门给予其警告行政处罚。
按照该规定,受罚医生在收到处罚决定书起60天内可向省卫生厅或者佛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禅城区法院起诉。
据介绍,在8日市卫生局将处罚书送达医院时,4名受罚的医生中只有罗晓东一人签字认可。但在昨天跟记者见面时,罗晓东却对签字认罚有了另一种说法。罗晓东告诉记者,当时签字是因为其他因素,其后曾向执法人员索要已签字的单据,但自己并不认可这份处罚,自己将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受罚医生也向记者表示,他根本不是科研小组的成员,市局以“科研小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对他进行处罚,他难以接受,要申请行政复议。
叶茂:
将与市卫生局对簿公堂
在该起事件中使用改良“自锁折尾式钉”做过三次手术的罗晓东医生提出自己的疑问:这是一份经过医院立项,市科技局、区、市卫生局备案的科研攻关项目,所有的手术均是通过医院后实施的,完全是一种职务行为,且每项手术的结果都是良好甚至优秀的,为什么反遭处罚?
对于该项目在申报程序遗漏药监局的事情,罗医生认为,整个项目都是在医院立项后实施,那么作为该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也应当是医院,是否上报药监部门也只是医院的事情。“药监部门在当初对事件进行处罚时,也只是对医院进行了罚款,并没有对个人进行处罚,那么这也能说明整个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都是医院才对。”
举报人:
昨正式从医院辞职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在8日当天送达处罚决定书,叶茂驾驶私家车撞击了卫生局执法车,双方均被警方带回接受调查,直到当晚7时许获准离开。
昨天上午,叶茂在医院做完手术后向记者表示,不管这个事情的最终结果如何,他都将通过法律途径,与市卫生局对簿公堂,为自己讨回公道。
此外,记者从当事医院获悉,举报者陈保甲目前已从医院辞职。
事件回放:
8日上午,佛山市卫生局向三水区人民医院4名骨科医生送达警告处罚书,处罚决定书称,4名医生在医师执业活动中“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的"自锁折尾式钉"”和“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时未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
据称,处罚决定书送到医院时只有一名医生签字认罚。当事医生之一的叶茂拒绝签收,欲以死表清白,并追赶送达处罚通知的市卫生局多名官员,驾驶自己的小轿车撞击执法车辆。随后,警方介入并带走叶茂作进一步调查。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