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检察院完成一宗某特区政府部门公务员涉嫌侵占公款案件的侦讯工作,对涉案的两名嫌犯依法提出起诉。
案情显示,涉案两名嫌犯案发前任职某特区政府部门财务处,负责将部门收取的多种款项于指定时间存入相关银行账户内。
两名嫌犯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几次分别将100余万元以及5万余元应存入银行的公款据为己有。事后被所在部门发现揭发,第一嫌犯在案发后潜逃至内地,后来在刑事侦查期间归案。
检察院在审核相关证据后,认为两名嫌犯利用公务员身份及职务便利,将公有财产据为己有,犯意明显,而且数额分别属相当巨额和巨额,故以公务上之侵占罪向两名嫌犯提出起诉。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审理。
据悉,相关特区政府部门于2004年揭发该案,随即向检察院举报。检察院侦查发现,两嫌犯已持续侵吞公款一段时间。首名嫌犯疑闻悉东窗事发,立即潜逃内地。去年底才返回澳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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