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村民的住宅出现裂缝险情。 |
溪水断流后,村民只得从“龙洞”舀水饮用。 |
20个小煤窑无序采挖 小山村民房裂缝生活用水干枯
由于镇巴县盐场镇境内近20个小煤窑长期以来违规生产,无序采挖,导致附近山体滑坡,村民房屋墙体出现裂缝,生活用水彻底干枯。4月8日,该镇负责人却坚称“辖区绝无小煤窑”,而令人蹊跷的是,当记者从镇政府出来再次来到煤窑时,却发现已是人去车空。
村民住宅裂缝无奈在外租房
4月7日,记者在盐场镇紫坪村院子组村民冉会章家里看到,冉家房屋墙体出现多处裂缝,地上也有不同走向的裂纹。
“房子地基下沉,到处都是裂缝,儿子儿媳外出打工,只留下四个小孙子,为了娃娃安全,只好每月花650块钱到20公里外的渔渡镇去租房子住。”今年50多岁的村民张大秀提起小煤窑,一脸无奈。记者注意到,张大秀的房屋墙体有一条长达6米,宽约10厘米的裂缝。
村民蒲景华告诉记者:“村子附近共有3个小煤窑,都没有任何手续。”当地一位村民说,这些小煤窑有的处在距村庄不远的山头上,有些是直接从山下采挖。“房子裂缝,地基下陷都是这些害人的矿井弄的。”
现状 房屋裂缝 溪水断流
4月7日,蒲景华告诉记者,村子共有80户村民,原本是个非常美丽的山村,村子周围都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水稻田,溪水绕村清澈见底,草木葱茏,宁静安逸,村民根本不用为吃水发愁。可自从小煤窑开挖后,这里美好的一切都被毁了,房屋裂缝了,甘甜的泉水干枯了,溪水彻底断流了,村民们吃水只能靠下雨天攒水,或在“龙洞”取水用。
当地人所称的“龙洞”,是一处洞口方圆不到半米的小水坑,浑浊的水质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我们吃的水都是从这儿取得,没办法,这都是小煤窑害的呀。”一位正在舀水的村民气愤地说。
“有次正在田里干活呢,突然间就塌陷下去一个坑,挺大的!”村民老李说起不久前发生的事,心有余悸。在小煤窑比较集中的紫坪、石印、柳家河,一些村民告诉记者“挖煤的不管是从上面挖,还是山下采,都会将山中间掏空,每到下雨,山就不断发生滑坡,泥石流涌下来能把人吓死。”
据当地一媒体报道称,“盐场镇因煤矿采挖导致地面塌陷面积多达112万平方米。”
现场 机声隆隆采挖忙
连续数日,记者在知情人的指引下,先后在盐场镇的紫坪村、石印组、柳家河、南沟等村暗访时看到,众多小煤窑矿井出口处一派繁忙景象:一些挂着四川和陕西车牌的拉煤货车出出进进不胜忙碌;矿井外的铲车来回开动给前来拉煤的车辆装煤;有的矿井口坐着刚刚从井下出来休息的矿工。
4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紫坪村的大弯煤窑,面对记者拍照,该煤窑工头毫不在乎,他向记者坦言:“每天能挖出15吨~20吨煤,没有啥手续,只要每年向管理部门交钱就行了。”
据该工头透露,每吨煤每年给县煤炭局交20多元的管理费;至于在开采过程中毁坏的山坡林地、林木则不用赔偿;炸药有人统一配送。
煤老板 出10万买举报人性命!
长期在外打工的村民蒲景华,回家看到家乡被小煤窑破坏得面目全非时,心里非常难受,他告诉记者:“原来美丽的山村没有了,原先甘甜的泉水干枯了,当时我就发誓要举报这些非法小煤窑!”然而令老蒲想不到的是,每次打印的举报材料都会原样被个别煤老板拿到!
由于蒲景华等人屡屡向国家有关部门寄送举报材料,2007年11月,在蒲景华村子后山开矿井的四川老板罗某,竟然在村民们面前扬言“要拿10万元买蒲景华的性命!”
昨天,蒲景华等村民坚决地对记者说:“小煤窑非法开采一天不停,我就不会停下举报的脚步!”
镇政府 “绝对没有小煤窑!”
4月8日上午,盐场镇政府主管副镇长马良建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毛章录听说记者一行采访小煤窑,信誓旦旦地对记者说:“在盐场镇境内根本不存在非法小煤窑!”
据毛主任讲,省市管理部门控制非常严格,3月中旬县上还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要求证照齐全的6家煤矿全部停产整顿,不会有小煤窑!毛主任还说:“分井挂靠主井的情况有,但具体数量不明!”当记者问到“分井是否就是没有任何证照的非法小煤窑?”马副镇长却这样解释:“合法矿本身有15个井口,还有19个矿井是按照上面要求整合过来的!”
采访中,两位负责人多次说“根本没有非法小煤窑,有专人负责巡查”。随后,记者在镇上提供的安全检查记录表上看到,距离记者暗访时去的小煤窑最近一次的检查时间为“2008年3月5日”。表上记录“有生产迹象,有少量新煤产出、无任何档案资料”字样,整改要求是“立即停止生产”。而令人蹊跷的是,当记者从盐场镇政府出来再次赶到大弯煤窑时,却发现这里已是人去车空。
采访中,一位熟知内情的干部告诉记者,所谓分井,其实就是非法小煤窑,这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把小煤窑改叫为分井的。
4月9日,镇巴县经贸局纪检副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2007年10月7日开始,全县所有煤矿全部关闭,吊销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煤矿要生产必须重新审批,但截至目前,只有县煤矿具备开采资格,其余没有手续,处在整顿状态。”
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文/图 记者 张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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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场镇百余村民昨日
联名起诉非法小煤窑
昨日,镇巴县盐场镇紫坪村等3个村的100多名村民联名向镇巴县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非法小煤窑,要求煤老板“停止开采,恢复原貌!”并向受害村民赔偿损失。
昨天上午,盐场镇紫坪村蒲景华等村民代表赶到镇巴县,向县法院、县纪检委等部门分别递交了起诉书和投诉材料。记者在这份由140多村民联名递交的起诉状上看到:“从2004年开始,就有外地老板在村后山头违法开采煤矿,导致地质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山头整体滑塌,村民房屋严重裂缝,村里地下水位下降,河流干枯……”村民要求非法小煤窑立即停止侵害,并对给村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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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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