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发言指出,全国公安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刘金国对全国公安机关提出四项要求。
要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做到底数清。要继续抓好“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组织民警逐村逐户、逐企逐院开展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积极依托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和用工单位,全面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大力推进暂住人口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城市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建设,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地区信息资源共享。
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情况明。要以流动人口聚集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排查清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坚决清理,督促整改;对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人员坚决打击。
要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维权服务。依法严厉打击强迫农民工劳动以及侮辱、体罚、非法搜查、拘禁农民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保护。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有序流动。继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解决流动人口办理居民身份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总结推广暂住证、婚育证、就业证“三证合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
要进一步强化协作意识,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着力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平台。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等制度。发挥企业和社区的作用,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属于公安机关职责内的事项,不推诿,认真办好;需要公安机关协助的工作,积极参与,全力支持。(郑明波)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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