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4月10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德惠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竟利用职权之便套用他人车牌,在当事人的追查下真相大白,他随即被通报批评。
吉林省辽源市市民王某在今年车检时,发现他的面包车在长春和德惠各有两次违章,罚款金额近1500元。
从来没去过德惠的王某为了弄清事情真相,和朋友先后10余次前往德惠。最终,在德惠市交警大队楼下发现了套用他车牌的捷达车,而驾驶这辆捷达车的人竟然是德惠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石长富。
据了解,长春和德惠市公安局纪检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调查证实,石长富确实套用了王某的车牌。纪检部门于4月7日对石长富进行了处理。纪检部门认为,身为交警人员,竟然利用职权套用他人车牌,在公安系统内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对石长富在全局通报批评。同时,纪检部门找到了当事人王某,石长富向王某当面道歉,另外协商赔偿王某一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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